|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论 |
| 肖俭伟; 邱美玲; 冯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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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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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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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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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03页码:17-20 |
摘要 | 一人公司,也叫独资公司,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公司。2005年新《公司法》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对一人公司的褒贬,在法理和实践中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由此,笔者将从分析我国的一人公司制度的利弊着手,一并提出些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
关键词 | 一人公司
制度
新公司法
责任
公司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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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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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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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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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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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0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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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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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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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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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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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肖俭伟,邱美玲,冯豫红.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论[J].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0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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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肖俭伟,邱美玲,&冯豫红.(2007).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论.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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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肖俭伟,et al."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论".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03(2007):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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