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
梁文莉
2005-06-25
发表期刊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ISSN1008-9764
期号02页码:93-97
摘要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两岸是一个中国,决非两个国家,这是历史和法律所证明的事实。本文从国际法的角度论述了台湾的法律地位,驳斥“两国论”与“公投台湾前途论”这两种“台独”论调,并分析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及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法,是指向“台独”分裂活动的法律武器,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体现。
关键词台湾 主权 民族自决权 反分裂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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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14714
专题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作者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梁文莉. 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02):93-97.
APA 梁文莉.(2005).论台湾的法律地位——兼析《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和意义.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02),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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