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重点问题辅导(二) | |
刘越 | |
1995-12-15 | |
发表期刊 | 当代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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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6-0685 |
期号 | 12页码:24-27 |
摘要 | <正> 新增值税与原增值税有何不同? 主要有纳税人不同。原增值税的纳税人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纳增值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其征收范围是除了征收产品税以外的工业品。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其征收范围扩大到全部工、商业和加工修理业的工业品、商品和劳务的销售和进口。 |
关键词 | 比例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 所得课税 分税制 增值税税额 重点问题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147606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 |
作者单位 | 中央电大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刘越. 国家税收重点问题辅导(二)[J]. 当代电大,1995(12):24-27. |
APA | 刘越.(1995).国家税收重点问题辅导(二).当代电大(12),24-27. |
MLA | 刘越."国家税收重点问题辅导(二)".当代电大 .12(1995):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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