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背景和价值 |
|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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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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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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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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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No.637期号:31页码:123-124 |
摘要 | 较贪污罪、受贿罪而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中国历史上算是新经济形势下的产物。从1988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被确定为刑法罪名以来,一直饱受争议与质疑。基于此,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与修改背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展开论述,旨在从立法目的和司法功用上厘清理论误区,阐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以期能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修正和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
关键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律价值
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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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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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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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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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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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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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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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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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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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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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瑞.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背景和价值[J].
学理论,2012,No.637(31):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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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张瑞.(201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背景和价值.学理论,No.637(31),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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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张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背景和价值".学理论 No.637.31(2012):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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