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婚姻观视野下的我国协议离婚制度 |
| 张艳敏; 王秀玲
|
| 2011-07-25
|
发表期刊 |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ISSN | 1008-5912
|
卷号 | 23期号:04页码:79-81 |
摘要 | 协议离婚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重要制度,但由于在制定协议离婚条件上过于简单化、离婚手续上简便化、对子女问题适当处理上缺乏操作,因而存在一定的缺陷。马克思《论离婚法草案》一文对婚姻关系的法哲学阐释,对离婚问题的辩证分析,对我们理解和分析当代婚姻危机和居高不下的离婚率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关键词 | 协议离婚
伦理
离婚条件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资助项目 | 2009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社会转型时期的几个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编号:Hjsk2009-113)研究成果之一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88690
|
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
作者单位 |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
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艳敏,王秀玲. 马克思婚姻观视野下的我国协议离婚制度[J].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3(04):79-81.
|
APA |
张艳敏,&王秀玲.(2011).马克思婚姻观视野下的我国协议离婚制度.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3(04),79-81.
|
MLA |
张艳敏,et al."马克思婚姻观视野下的我国协议离婚制度".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3.04(2011):79-81.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