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公司僵局及其司法救济 |
| 张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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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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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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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9-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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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11期号:02页码:73-75+79 |
摘要 | 公司僵局是指公司机构无法做出决策、公司事务无法正常开展的一种瘫痪状态,广泛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究其成因,则与公司股东人数少和"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局限性有关。公司僵局对公司、股东及利害关系人都会构成严重危害,因此需要着力予以解决。解决公司僵局问题需要司法权的介入,即司法救济,救济方式主要有强制解散公司与强制股权置换两种。同时,在司法救济之外,公司本身也应为预防公司僵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
关键词 | 公司僵局
司法救济
强制解散公司
强制股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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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13803/j.cnki.issn1009-9743.201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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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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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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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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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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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ibrary.ouchn.edu.cn/handle/39V7QQFX/9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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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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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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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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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 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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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艳敏. 论公司僵局及其司法救济[J].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1(02):73-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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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张艳敏.(2010).论公司僵局及其司法救济.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1(02),73-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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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张艳敏."论公司僵局及其司法救济".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1.02(2010):73-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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